于都县矿管局被授予“江西省第十四届文明单位”称号
发布时间: 2016-05-07 08:15
近年来,于都县矿管局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单位职责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,不断完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,实现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科学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,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,树立了良好社会形象。
于都县矿管局 曾斌华 |
上一条:于都邮储银行举行储备干部竞聘演讲
下一条:于都:开启脱贫奔小康的“新征程”
推荐资讯
赞助商广告位
